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和<成都市教育局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15〕108号)相关规定,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类项目(20万元以下),均应当在供应商库中选择确定供应商。成都市教育局按照规定于2017年4月18日在教育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出《成都市教育局购买服务信息公示表》和《成都市教育局2017年艺术教师技能培训及比赛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截止2017年4月25日13:40共有四川阳光教育服务咨询中心和成都四通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家单位(2家单位均来自教育局首批经常性购买服务常规培训类供应商库)按要求报名并报送了响应文件。
4月25日14:00,市教育局组织评委专家对提交了《成都市教育局2017年艺术教师技能培训及比赛项目》参选文件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需要反映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邮箱:728528276@qq.com,电话:61887920)反映或面谈(办公室:31523)。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